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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家住小区高层32楼的孙女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daodaoxia2年前 (2023-06-06)物业邻里191

芜湖市镜湖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高空抛物案件 家住小区高层从楼上扔下花盆险些砸中楼下一女童 被告人孙某某犯高空抛物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被告人孙某某

系镜湖区东方龙城采薇苑小区的住户其在居住的楼栋顶层(最高层32楼)平台上

拉了绳子用于晾晒衣物


2021年10月6日13时许被告人孙某某至其居住的

顶楼平台收取衣物时发现自己种植了蔬菜的泡沫箱子上

被人放了花盆和塑料篮子等杂物一气之下先后将篮子

和含有泥土的花盆从顶层平台扔下

篮子掉落在单元门二层伸出的平台上

花盆坠落至单元门口行人道路上

路过的女童险被砸中

女童家人反映至小区物业物业工作人员报警至公安机关

2021年10月10日22时许孙某某在东方龙城采薇苑小区

被抓获到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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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认为:

孙某某为发泄怒气,不计后果,无视他人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从其居住的楼栋顶层向单元门口行人道路上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已构成高空抛物罪。


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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