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的时候发现产证上有一个不存在的人,怎么办?
爷爷过世后留下一套房子,目前父亲在过户时出现问题。房产证上不只有爷爷一个人的名字,还有一个不存在的人,公安机关通过身份证号码查无此人,应该是当年录入信息时出现的错误。现在虽然有公安机关开具的证明,但房管局因存在另一个不存在的人为理由,拒绝给父亲过户,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常熟家事集成律师程大壮解答:
你好,派出所开具证明后,房管局应当更正房产信息,为你父亲过户。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你爷爷房产证登记了一个不存在的人,且已经出具了公安机关的证明,房产登记机关应予更正。其次,现在房产登记机关不同意做更正,建议你电话或网上联系当地政府,政府会专门核实并督促房产局落实。如政府和房产登记机关无法解决此事,你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申请法院对登记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撤销登记,后续再去房产登记机关办理正确的登记及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