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还是小孩的时候父母离婚,我要赡养两个爹吗?
问:我10岁时父母离异,法院判决我跟随父亲生活。在14岁时因为父亲总是对我不管不问,我回到了母亲身边,当时母亲已再婚了。因为我的到来,继父总是闹得家中不得安宁,其间生父没有联系更没给过我抚养费。现在我已经24岁了,以后有义务赡养生父和继父吗?
答:你好,你对生父有赡养义务,但对继父是否有赡养义务需根据不同情况来分析。
首先,对生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义务。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的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但前者并非后者的前置条件,父母即使没有对子女尽到抚养义务,子女也应对父母尽赡养义务。
具体而言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等。
其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的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如果在你尚未成年时,继父承担了你的生活费教育费、长期共同生活等,那么你与继父之间形成事实上的抚养关系,你对继父也有赡养义务。
如果不满足以上条件,那么你对继父无需承担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