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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对方总拖欠孩子抚养费,我该怎么办?

daodaoxia2年前 (2023-05-24)抚养赡养184

 离婚后我带孩子,法院判决抚养费每月1200元,教育费和医疗费各承担50%。但对方每月就敷衍了事,对孩子不管不问,还总是拖欠费用,教育医疗费就更看他个人心情了,心情好就付50%,心情不好就拉黑删除拒接电话。教育医疗费可以跟生活费一起支付吗?我该拿他怎么办?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程序?


A1:

你好,每月1200元的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与医疗费。故基本的教育医疗费跟生活费本身包含在了抚养费中,可以一并支付。如有额外的教育医疗支出由双方根据法院判决各自承担50%。如对方拒不支付,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正常教育费都属于抚养费的一部分,生活费也同样属于抚养费的一部分。根据你所描述的法院判决结果,每月1200元固定数额的抚养费中应已包括基本的教育医疗费和生活费。对方拒绝执行法院判决支付抚养费,建议你先和对方沟通,在沟通无果的情况下,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你可以直接向作出生效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阶段需准备申请执行书、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生效判决书副本、对方财产线索等资料。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当今诉讼服务普遍电子化,建议你可登录受理执行申请的法院官网或拨打司法信息公益服务热线12368,查询当地有关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文书要求等,以做好申请强制执行的相关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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