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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控小区舆论,肆意抹黑物业,结果被告判赔2万元并公开道歉!

daodaoxia2年前 (2023-07-03)物业邻里155

俗话说,为人要讲诚信,处事要讲公德,饭可以乱吃,话千万不能乱说!

这不,一小区业委会主任因乱说话惹祸上身,被法院判决赔偿20000元,并且要公开赔礼道歉!

话说此人原是某小区一名业主,2021年9月6日成为业委会主任,此人于2018年末自己注册了一个公众号,取名“XX家园”,乍看之下就像小区的官方账号。然后自己编写一些文章,发布在公众号上,许多涉及到小区物业种种不是!多次发布内容严重失实,迷惑小区业主的文章,如:

2021年3月至2021年11月期间,该平台推送了《严禁非法套用业主共有资金》《晴庐小区物业损失如何赔偿》《我们是中国公民,中国人民,不是龙民!》《物业公司无赖“躺平”,业主如何应对?》《物业乱象整治,晴庐先行》《业主扬眉吐气之时》等十余篇捏造事实、虚构故事、侮辱诽谤龙湖物业的文章。

如果这些带有负面描述的文章的确是事实,也无可厚非,然而种种的无中生有、臆想猜测、张冠李戴、煽风点火,却是能把人气的火冒三丈。可是鉴于他既是业主,又是业委会主任,物业公司能把他怎么样呢?

如果该小区物业是一家小物业,可能暗气暗弊,就此作罢了,或者找人去说和说和,软处理一下,也就这样了。

然而作为一个全国百强的知名物业,实在是感到嫂可忍、叔不可忍!那怎么办呢?须知现在可是法治社会,法律是不允许诽谤侮辱他人的,那我就告你!

于是龙湖就把该人告到法庭!

法院经调查取证,发现“XX家园”的公众号是该人个人注册的,且自始至终由其掌控。而且有些文章是以业委会及全体业主的口吻发布的,但有些文章并没有盖业委会的章!

因此,法院认定这些文章是由该人个人发布,不能归责于小区业委会!

法院认为,作为一名公民,应当理性的处理物业纠纷,交给行政、司法部门来处理,而不能在行政、司法部门作出终局性的前提下,个人贸然断定物业公司存在各种过错!

老百姓常说,捉奸要捉双,抓贼要抓赃,不能疑邻偷斧、杯弓蛇影。

在章XX的这些涉案文章中,却充斥了诸如“无耻”“厚颜无耻之极”“掠夺”“篡改”“践踏”……等大量带有个人主观色彩、偏颇的词汇、言语,足以影响甚至误导其他业主及社会公众对该物业公司产生质疑、偏见,降低该物业公司的社会评价

最终法院决定:

1、被告章某某删除侵犯物业公司名誉权的文章;

2、公开赔礼道歉,道歉内容须经过法院审核、持续3日;

3赔偿龙湖物业20000元。

终了再说一个故事比喻吧!

一个女子跌倒了,有个男的去扶一把,你却说人家是去揩油的,真是岂有此理!我理解这就是诽谤,这就是侮辱!岂不是让人伤心又伤肝,让做好事的流汗又流泪……

一直以来,有些新媒体,包括某音、某手等一些短视频平台的播主,为了博取流量,臆想情节,瞎编乱造,故意极端化、扩大化、丑化,甚至将不是物业企业职责范畴的事情,强加到物业头上!以无脑娱乐的方式,误导了广大业主,受这种没有正能量的故事影响,无形中就激化了业主和物业的矛盾,这颗毒瘤不破,小区安宁和谐的环境氛围就这样被打破,且必将持续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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