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使用的露台,有一家不允许我晒衣服,确自己搭了阳光房,我该怎么维权
问:我买了套带露台的房,开发商的购买合同明确规定,购买方放弃从公共通道进入该露台,相应的业主对其有使用权。有三户有使用权,我家是其中一户。因为我们在靠近自家实体墙边上晾衣服(离其他户很远),有一户多次辱骂我家人,说在其视线范围内使用露台都要经过他们同意,但他们私自在露台搭雨棚和房子。我该怎么维权?
常熟物业邻里纠纷律师程大壮
你好。你邻居擅自在共用露台上搭建雨棚和房子的行为,侵害了你和另一业主对露台的使用权,你有权要求该邻居拆除,将露台恢复原状。
根据你的描述,你购买的房子带有露台,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购买方放弃从公共通道进入该露台,相应业主对其有使用权,你家房屋所对应的露台由三户共同使用。而你邻居未经你和另一业主的允许,擅自使用露台搭建雨棚和房子,该行为对你和另一业主的住房安全,以及对露台的使用功能造成了妨碍。依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你有权要求排除妨碍、恢复原状。另外,你邻居的搭建行为明显超出了其正当使用露台的权利界限,若其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随意在露台搭建,则属于违章搭建行为,依照我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他还可能面临责令拆除、罚款等行政处罚。
在具体解决该问题时,你和另一业主可以与该邻居充分沟通,要求其拆除违章搭建的雨棚和房子;其拒绝拆除的,你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另外,你还可以就该邻居的行为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反映,由其依法调查并做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