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都不想抚养小孩子还能离婚吗?
两口子因为感情破裂要求离婚
却都不愿意抚养孩子
前段时间
#离婚都不要娃 法院判不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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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详情
刘某与梁某经人介绍认识并恋爱,于2019年10月22日登记结婚,次年生育一子小刘。婚后,二人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双方均系再婚,刘某与前妻生育一女,由刘某抚养;梁某与前夫的孩子,由梁某抚养。
今年5月初,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其与梁某离婚,婚生子小刘由梁某抚养,自己每月支付生活费800元,医疗费、教育费凭有效票据由刘某承担一半,至小刘独立生活时止,夫妻名下房产平均分割,共同债务300万元梁某承担一半。
梁某同意与刘某离婚,但请求判小刘归刘某抚养,同时要求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不认可有夫妻共同债务。
法院审理
刘某与梁某结婚已有3年多时间,有一定的夫妻感情基础,现梁某虽然同意离婚,但双方均要求对方抚养子女,并未充分考虑如何减少对子女的伤害以及子女成长教育等问题的处理,故刘某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常熟婚姻律师程大壮:
抚养未成年子女不仅仅是一种家庭责任,更是一种社会责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着不可推卸的抚养、保护义务,同时也有义务为孩子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
本案中,双方在子女抚养问题上互相推诿,均未充分考虑如何减少对子女的伤害以及子女成长教育等问题,不仅违反了婚姻家庭道德规范和公序良俗,更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夫妻之间的矛盾,不能成为孩子承受痛苦的理由。基于未成年人利益保护最大化的基本原则,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是希望双方通过判决能够自我反思,转变思想观念,不再推脱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充分为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着想,妥善解决双方的纠纷和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