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暴力是否属于家暴的一种形式?
自2016年《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人们关于家庭暴力的讨论就从未停止,“冷暴力”这一词汇也逐渐成为民众讨论的焦点。家庭冷暴力是指夫妻在产生矛盾时,不通过交流等方式积极处理解决,而是冷淡、轻视、放任和疏远对方,表现形式多为通过冷淡、轻视、放任、疏远和漠不关心,致使他人精神上和心理上受到侵犯和伤害。那么,冷暴力是否属于家庭暴力呢?
根据我国《反家暴法》第2条的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由此可知家庭冷暴力也属于家暴行为中的一种。每个家庭都会有或多或少的家庭冷暴力,如果严重了,对家庭的和谐生活存在以下危害:
01家庭冷暴力容易导致夫妻双方心理上的扭曲,一旦严重了,容易产生极端做法,在身体上可能会伤害自己,伤害对方,甚至伤及孩子。
02夫妻双方的冷暴力,也容易使丈夫或者妻子产生外遇,致使家庭矛盾进一步加深。
03对于有孩子的家庭来说,容易使孩子产生孤僻的性格,致使孩子不能健康成长。家庭冷暴力不仅仅会导致夫妻双方感情上的破裂,在这种扭曲的环境下,对孩子的性格、人生都会产生不利的影响。
如果遭受冷暴力的一方在离婚诉讼中能够提供遭受冷暴力的证据,诸如一直联系对方,对方不予回复的通讯记录;因遭受冷暴力受到心里伤害而抑郁求医、求助心理咨询师的记录等,法院也可能据此认定双方达到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离婚标准,从而判决双方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