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户主不迁户口,买了法拍房急坏了
导语: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可申请法院拍卖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以拍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这种因强制执行被法院司法拍卖的房屋就是“法拍房”。因为被执行人主观上并无卖房意愿,虽然“法拍房”具有起拍价低,无中介费等优势,但也有明显的风险,遗留户口问题就是其中一个。那么,购房人买了法拍房,原户籍人员(被执行人)不迁户口怎么办呢?与大家一同探讨。
遇到遗留户口问题,购房人通常能想到的办法是,找拍卖的法院或者找原户籍人员。但一般拍卖公告都会写明,法院不负责户口迁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比较困难。如果能接触到原户籍人员且其愿意配合迁户口,确实可以解决问题,然而,实务中原户籍人员,要么很难找到,要么不肯配合。与原户籍人员协商这条路并不好走。
比如,根据《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房屋所有权或者公有居住房屋承租权因交易已发生转移,现权利人或者承租人申请将房屋内原有户口迁出的,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应当通知原有户口人员迁出,对拒不迁出或者无法通知的,可以直接将其户口迁至社区公共户。
对于带有学区的“法拍房”,除户籍情况外,还需与相关教育部门确认入学资格要求,并了解原产权人对学籍的占用情况。一般委托律师查询法拍房的户籍中是否有学龄人员,以及最近几年的户籍迁入迁出情况,可以大概了解“法拍房”的学籍使用情况。
综上,遇到“法拍房”的遗留户口,购房人可通过与原户籍人员协商、申请迁至申请公共户口、并行户口等方式解决。但最好的风险防控是在竞拍前对“法拍房”的户口情况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