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协议离婚 还是 诉讼离婚?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经过30日的离婚冷静期后,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应发给离婚证。同时还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上述法条告诉我们,离婚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也就是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另一种是诉讼离婚,也就是一方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作出离婚判决或调解而离婚。那么,这2种离婚方式有什么特点呢?
1、要求双方协商一致(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都协商一致);
√ 诉讼离婚的特点:
1、只要双方在离婚意愿、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问题中有一项不能达成一致,无法协商时只有通过诉讼解决;
2、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要出庭,但特殊情况下(如当事人在国外,不便回国),可以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代为办理;3、法院审理有一定的程序要求,一般采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法院会在三个月内审结;4、如果有财产纠纷需要法院处理,则诉讼费可能会比较高(诉讼费按财产纠纷的标的额来计算);5、可以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法院办理,不受户口所在地的限制,如果双方已经协商一致,但是回户口所在地办理不方便,可以在经常居住地通过法院办理,以调解的方式离婚。
所以怎么选择还是要结合自身具体情况具体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