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一方便以自身的名义向身边的朋友或者亲戚借钱算不算婚内债务
每个人都有困难的时候,尤其结婚后。一方便以自身的名义向身边的朋友或者亲戚借钱,很多人会认为既然你都结婚了,这理应是共同债务。然而事实是这样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在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对外所欠的债务原则上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所以以一方的名义借钱,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满足以下条件:
夫妻共有债务是指依法登记结婚后产生的债务,一般结婚后产生的债务都可归为夫妻共同债务。
除了婚后生活,婚前夫妻一方婚前借款为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借钱购买婚后的家居用品等。
其次,在特殊情形中,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仅以自身的名义对外所欠的债务是属于借款人自己的个人债务的,另一方无需帮忙清偿债务。在下列情形中,只要夫妻的另一方能够证明存在该事实,可以认定为一方的个人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承担,但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有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就无须共同承担债务。(2)债权人于债务发生时知道夫妻已经约定财产分别所有的债权人于债务发生时知道夫妻已经约定财产分别所有的,那么债权人已经享有知情权,在其知悉时,债务应由与其约定借款的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只要另一方能够证明这是属于虚假的债务,是一场串通的戏码,就可以认定为债务人个人债务。(4)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非法犯活动中所负债务的因而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后用于个人违法犯罪活动的,举债人就该债务主张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不予支持。综上,遇到了妻子(丈夫)在外以个人名义欠下债务的情况,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来区分这是属于何种债务,如果自身无法分清,可咨询我们在线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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