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书
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
证件号码/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
联系电话:
丙方:
证件号码/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
联系电话:
鉴于:
1. 年 月 日,甲方与乙方就位于 号车位(以下称为“该车位”)使用权转让的有关事宜,签订了本协议。
2.协议约定,乙方同意按照 付款形式向甲方支付使用权转让费 元,甲方同意该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使用的期限为 年,自交付之日(含视为交付之日)起计。该车位使用期限届满后,在乙方未违反协议的前提下,甲方自同意该车位由乙方继续无条件使用至 年 月 日止.
3.丙方已购买位于 的商品房(以下称为“该项目”).现经甲乙丙各方协商一致,就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转让事宜,签订本确认书,供各方遵守执行。
一、丙方是在充分知悉该车位无法办理权属登记的前提下,自愿同意签署本确认书;丙方亦明确知悉并同意:如该车位为人防车位的,丙方在使用该车位时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如该车位及其所在地下室因战争、抢险救灾等被征用的,丙方应无条件配合;如因征用、政府行为、政策变化等导致该车位无法使用的,本确认书自前述情形发生之日自行终止,丙方自行承担相关损失,甲方不负任何赔偿、补偿责任。
二、乙丙双方同意,乙方将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丙方,并将转让事宜通知甲方甲方同意由乙方将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丙方
三、各方确认,自本确认书签署之日起,乙方基于协议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转让给丙方,甲丙双方应按照协议的约定全面服行各自的义务,
四、甲之丙各方同意,本确认书签署前,乙方按照协议已支付给甲方的全部车位使用权转让费,甲方无须退还给乙方,乙、丙方就关于车位使用权转让对价及其支付情况由乙、丙双方自行协商确定,甲方不予干涉,若乙、丙双方因此而发生纠纷,则由双方自行负责处理,与甲方无关,
五、丙方保证,已完全知悉协议的内容,并有能力全面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
六、乙、丙双方承诺:丙方已购买位于该项目的商品房,符合法律规定的取得车位使用权的条件,若乙、丙双方违反上述承诺造成甲方损失的,则由乙、丙双方共同向甲方承担连带损害
七、本确认书生效后,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则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守约偿责任.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八、本确认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各方在履行本确认书中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向车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各方相互送达与本确认书有关的文件,应以邮寄或者专差等方式送达至本确认书约定的地址;本确认书所约定的地址亦为解决纠纷时,法院向各方送达法律文书的地址.
各方应确保各自填写的地址具体、准确无误,且及时履行收件义务,如一方按上述地址发送文件给其他各方,或法院按上述地址向任何一方送达法律文书,但因任何一方拒收、查无此人、地址不详等原因未能收取的,均视为文件已经送达.
各方必须保证其提供的上述电话、地址等的真实性,如有变更,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因乙方或丙方未及时书面通知导致甲方或法院的文件无法送达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或丙方自行承担。
十、本确认书附件为本确认书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确认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确认书自甲乙丙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方持有二份,乙丙方各持有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联系地址: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丙方:
联系地址: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