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赁的房子被开发商抵押给银行了,怎么办
问:本人承租了某小区开发商的商铺,并签订了租赁合同,刚投资装修完商铺,就被银行的人告知,此商铺已经抵押给银行并被查封,可是之前开发商却并未告诉过我这些情况,现在商铺装修我已经花了不少钱了,请问银行现在是否有权利把我赶走?我的损失是否能得到赔偿?
常熟房产纠纷律师程大壮答:
你好!银行是否有权利把你赶走,需要根据你何时与开发商签订租赁合同来判断。如果商铺是先出租给你后才向银行抵押的,那么你和开发商的租赁关系可以对抗银行的抵押权。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条的规定,“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也即,你在法院要求腾房时,可以收集证据表明你的承租权设立时间早于银行的抵押权,银行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后再行申请腾房。如果商铺系先抵押给银行后才出租给你,则此时你需配合法院进行腾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因你承租权成立时间在银行抵押权之后,所以不能对抗银行的抵押权。至于你剩余的租赁期限,以及装修损失能否得到赔偿,需分析你在承租该商铺时是否知悉存在抵押的情形。根据你的描述,如开发商在出租商铺时未就存在抵押权的事实进行告知,那么你有权要求开发商依照租赁合同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装修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