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家里买了一套婚房,房产证上写了我们二人的名字,分手后我能得到一半房产吗?
我跟男朋友准备结婚,他家里给他买了一套房产,房产证上写了我们二人的名字,但是我们没结婚,现在分手的话,我能分到这套房产的一半吗?
程大壮律师解答:根据你的描述,如果你就分手问题与男朋友协商一致,对方同意房子有你一半的话,你可以拥有房子的一半产权。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在男方行使撤销权的情况下,你便没有该房产的一半产权。
男方的家庭以结婚为目的,购买了一套房产并登记在男女双方的名下,这种行为在实践中通常被认定为具有赠与的性质,但同时也具有附义务赠与的属性,即这种赠与是以结婚为前提条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的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如果赠与附义务,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因此,如果男女双方最终没有结婚,那么这种赠与是能够撤销的。男方在行使撤销权后,女方之前因赠与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男方的家庭在婚前购买房产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这种行为在实践中也可能具有给付彩礼的性质。从彩礼的角度来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因此,如果男方主张你归还相应的房产份额,法院通常也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