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有哪些程序?
网友留言:“我和妻子是二婚,婚后没有共同的孩子,婚后她一直不顾家,喜欢玩牌,也没有好好工作,最近两年更是连人都见不着,夫妻之间早已没有感情了,我现在想离婚,可是人都找不到,我该怎么办?拜托帮我指条明路,谢谢!”
民政部的答复直接引用了民法典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